两则故事



故事1

大学校园里,
保守的校风,
一对情侣在牵手。

课堂的一角落,
分散了我的专注力,
男生抓住女生的手指,
誓言着要一辈子。

恋爱本就高调,
是向爱神的致敬,
恋爱本就甜蜜,
是慰劳自己已久的旱季。

祝福你们,
别浪费了你们的爱情。





故事2

一通还笑着的电话,
说着纯纯的喜欢已被破坏,
黑夜时不再有等待,
因为自己已被别人取代。

看星星的日子已不再,
星光照不亮你的灰色地带,
冷冽的身躯,
不再为他而被出卖。

灯一关上,
还要准备好心情,
去迎接睡意到来,
不然绵羊一数到天亮。

我知道你不会被打败,
因为我们早已学会看开。

听见爱情



雨滴打在窗外的声音,
楼上掉东西的声音,
房里风扇摆动的声音,
心里寂寞敲门的声音,

随身听播着的旋律,
手机响起的旋律,
笔记型电脑回荡的旋律,
嘴里哼着谁的旋律,

一次次,
发现你的声音,
一次次,
跟着你的旋律,
一次次,
听见了爱情。

六楼后座


如果你被问到,
你的梦想是什么的时候,
你会有什么反应呢?
是愣着吗?
是很兴奋的分享着吗?

梦想,
什么时候都有,
只是梦想的主人,
让它沉睡着,还是让它活跃着。

梦想两字,
在我的生活很少听见。
追逐梦想的人很少,
也很少会听见别人提起,
所以我都这么认为
很多人的梦想都沉睡着。

反而,
追逐爱情的人很多。
昨天,甲恋爱了。
今天,乙失恋了。
明天,丙和丁会在一起吗?
耳边总是充斥着别人的爱情故事。

对某些人来说,
到了这把年纪,
好像非恋爱不可。
所以着重爱情的人总比
着重别的来得多。

爱情能得到幸福,
梦想就像梦和想,
只出现在梦里和幻想。
所以梦想的吸引力较弱。

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哲理,
建筑在没有爱情,
而努力追逐梦想人的身上,
是过火的主观想法。


六楼后座,
是实现梦想的地方,
如果你还有梦想,
不妨留言,
让我们组成
我们的六楼后座。

非主流

我是大学生,
却是个非主流的大学生。

什么是主流?什么是非主流?
蔡依林是主流,
陈珊妮是非主流。
这样的比喻,应该明白了。

我喜欢看电影,
强烈的电影画面,
好的一句电影对白,
浪费掉的时间也是值得的。

我喜欢听歌,
歌可以感动到我。
喜欢的歌,
不是电台爱播的那一种,
所以被感动到的只有我一个。

我喜欢幻想,
幻想可以打发时间。
所以长时间的等待,
我也不觉得闷。

我喜欢探索,
深入去了解一个人。
不是为了防备,
也不是为了利用。
只觉得真正认识一个人的感觉很特别。

我喜欢摸索,
摸索会让人有种‘哇’的快感。
不一定要知道怎样去,
也能靠着直觉到达目的地,
这就是摸索的真谛。

大学,太过保守;
大学里的人,太过守着传统。
非主流的我,好想遇到另一个非主流的人。
看看我们的非主流,是不是一样。

生气

生气一个人,
讨厌一个人,
是件很笨的事情。

自己憋得懊恼,
自己忍得不痛快,
是件折磨自己的事情。

自己写过三篇骂人的文章,
但都没放在任何部落格过,
不是担心别人看到,
只是觉得没有这个必要,

写骂人的文章不是我的强项,
所以会写得不顺畅,
常常停顿着,连接不下去。
这证明了,要我生气一个人很难。

即使自己真的生气了,
写完了,就不会这样生气了。
这也证明了,要我原谅一个人很容易。

如果还记得那老套的静思语,
生气,就是那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


那么,为什么还要生气呢?

《在甘比亚钓水鬼的男人》



现在人在我烂大学的唯一一个不可多得的面包店前,进行第一次的户外写部落格。除了随身带了笔记型电脑外,其实我刚刚看完了一本书,想记录读后感。离题一下,现在我的感觉就像在梦想中的大学生活,手在键盘上游走,左手放着一本书,右下角放着书包,电脑前是我刚吃完的面包盘,只少了咖啡,因为早上喝过了。路过的人,一定认为我是文科生,还是修读中文系的(其实我的烂大学没有这科系)。

为什么值得我去纪录呢?因为本人很懒惰,生平只看完一本书,那就是《小王子》。这本,却是第二本。如果你要取笑我的话,我也没办法,因为看书不是我的专长。

从槟城回来这烂大学,我在我们租下的家里,看见了一本书。随手捡起了它,看一看书名,再看一看作者。作者让我好熟悉,他是铁念典妈妈(铁妈妈)提起过台湾人推荐的作家,九把刀。书名为《在甘比亚钓水鬼的男人》。

可以有机会看到这本书,对我来说也很幸运了。因为它是我朋友的朋友向她的朋友借的,但无心留在我家的一本书。关系很复杂吧,因为我也不知道书的主人是肥瘦高矮,是男还是女。这也不重要,因为我都看完了。

我看过的书不多,也不知道何谓好书、何谓好作者。如果一本你很想一直把它看完、一直期待下一页内容的书,那它算不算是一本好书呢?我想应该算吧。

作者的风格可以说是很人性化。简单来说,作者很容易离题,说着说着就去了荷兰,就像我们平时聊八卦聊到去荷兰一样。他的天马行空,让我联想到了死党皇后明轩。你们真的有得比。皇后不是盖的,皇后在小六检定考试把简单的雨天记事写成神仙的恶作剧,如果皇后出生在台湾的话,可能早就被发掘成为作家了。


不管幻觉有多么真实,幻觉始终不及真实来得亲切。《在甘比亚钓水鬼的男人》



我们认识过吗?


茫茫人海之中,大大的城市里,
我在你身边擦身而过,
看见你的随身听,很好奇你在听着什么,
是流行曲?是莫扎克?还是听着你心中的独白。。。


在那一刻,我们都停下了脚步,
不是因为谁在这里,而是双脚累了。
注视着不同角落,
寻找着给自己眼神肯定的一个。
虽然我们很陌生,
却想知道
我们是不是同样的寂寞。


缘来缘去,
有缘,聚在一起,
无缘,掉头离去。
人与人的相遇很奇妙,
人与人的认识更奇妙。

谢谢我认识过的人,
无论让我高兴过的,伤心过的,
还是陪伴我的,放弃我的。
至少我们都认识过。。。

自闭

经过家里单身女人的统计,
我家的单身男人可分为两种,
3个打机1个自闭。
而那个自闭的就是我。

在高中一的时候,
我在学校搞自闭外,
我就没搞自闭许久了。

有些人不习惯把自己关着,
一个人在狭小的空间里,
他们不能跟自己独处。
一旦他们面临自闭危机时,
就会想办法逃离,
就像逛街、回家、睡觉。

自闭给人的感觉,
好像是某种的精神病,
或是某种性格上的诡异,
简单来说,就是不正常。

自闭=它,
我想我应该为它辩护,
它没有什么不好,
它提供一种不错的生活方式,
很多人类很喜欢它,
尤其是长大了的人类。

在它的世界里,
我可以想听歌就听歌,
唱歌也可以,
就算躺着看书,也很自在。

简单来说,
我需要一个人的空间,
要么用来沉淀自己,
要么用来发泄情绪,
不需要顾及别人的眼光和感受,
不需要隐藏最真的自己。



每个人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
我只选择了跟空气独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