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滴打在窗外的声音,
楼上掉东西的声音,
房里风扇摆动的声音,
心里寂寞敲门的声音,
随身听播着的旋律,
手机响起的旋律,
笔记型电脑回荡的旋律,
嘴里哼着谁的旋律,
一次次,
发现你的声音,
一次次,
跟着你的旋律,
一次次,
听见了爱情。
如果飞机可以像巴士一样, 如果天空可以像马路一样; 如果人可以在空中自由穿行, 那么站在巴士站的我, 就可以像站在飞机站一样, 等着载我的飞机。。。
我是大学生,
却是个非主流的大学生。
什么是主流?什么是非主流?
蔡依林是主流,
陈珊妮是非主流。
这样的比喻,应该明白了。
我喜欢看电影,
强烈的电影画面,
好的一句电影对白,
浪费掉的时间也是值得的。
我喜欢听歌,
歌可以感动到我。
喜欢的歌,
不是电台爱播的那一种,
所以被感动到的只有我一个。
我喜欢幻想,
幻想可以打发时间。
所以长时间的等待,
我也不觉得闷。
我喜欢探索,
深入去了解一个人。
不是为了防备,
也不是为了利用。
只觉得真正认识一个人的感觉很特别。
我喜欢摸索,
摸索会让人有种‘哇’的快感。
不一定要知道怎样去,
也能靠着直觉到达目的地,
这就是摸索的真谛。
大学,太过保守;
大学里的人,太过守着传统。
非主流的我,好想遇到另一个非主流的人。
看看我们的非主流,是不是一样。
现在人在我烂大学的唯一一个不可多得的面包店前,进行第一次的户外写部落格。除了随身带了笔记型电脑外,其实我刚刚看完了一本书,想记录读后感。离题一下,现在我的感觉就像在梦想中的大学生活,手在键盘上游走,左手放着一本书,右下角放着书包,电脑前是我刚吃完的面包盘,只少了咖啡,因为早上喝过了。路过的人,一定认为我是文科生,还是修读中文系的(其实我的烂大学没有这科系)。
为什么值得我去纪录呢?因为本人很懒惰,生平只看完一本书,那就是《小王子》。这本,却是第二本。如果你要取笑我的话,我也没办法,因为看书不是我的专长。
从槟城回来这烂大学,我在我们租下的家里,看见了一本书。随手捡起了它,看一看书名,再看一看作者。作者让我好熟悉,他是铁念典妈妈(铁妈妈)提起过台湾人推荐的作家,九把刀。书名为《在甘比亚钓水鬼的男人》。
可以有机会看到这本书,对我来说也很幸运了。因为它是我朋友的朋友向她的朋友借的,但无心留在我家的一本书。关系很复杂吧,因为我也不知道书的主人是肥瘦高矮,是男还是女。这也不重要,因为我都看完了。
我看过的书不多,也不知道何谓好书、何谓好作者。如果一本你很想一直把它看完、一直期待下一页内容的书,那它算不算是一本好书呢?我想应该算吧。
作者的风格可以说是很人性化。简单来说,作者很容易离题,说着说着就去了荷兰,就像我们平时聊八卦聊到去荷兰一样。他的天马行空,让我联想到了死党皇后明轩。你们真的有得比。皇后不是盖的,皇后在小六检定考试把简单的雨天记事写成神仙的恶作剧,如果皇后出生在台湾的话,可能早就被发掘成为作家了。
不管幻觉有多么真实,幻觉始终不及真实来得亲切。《在甘比亚钓水鬼的男人》
经过家里单身女人的统计,
我家的单身男人可分为两种,
3个打机1个自闭。
而那个自闭的就是我。
在高中一的时候,
我在学校搞自闭外,
我就没搞自闭许久了。
有些人不习惯把自己关着,
一个人在狭小的空间里,
他们不能跟自己独处。
一旦他们面临自闭危机时,
就会想办法逃离,
就像逛街、回家、睡觉。
自闭给人的感觉,
好像是某种的精神病,
或是某种性格上的诡异,
简单来说,就是不正常。
自闭=它,
我想我应该为它辩护,
它没有什么不好,
它提供一种不错的生活方式,
很多人类很喜欢它,
尤其是长大了的人类。
在它的世界里,
我可以想听歌就听歌,
唱歌也可以,
就算躺着看书,也很自在。
简单来说,
我需要一个人的空间,
要么用来沉淀自己,
要么用来发泄情绪,
不需要顾及别人的眼光和感受,
不需要隐藏最真的自己。
每个人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
我只选择了跟空气独处。